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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2021.08.27) |
发表日期: 2021年8月27日 |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宁夏马智武上诉 法院维持十四年冤判
据明慧网报道,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先生,二零二零年六月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被警察绑架、构陷,后被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马智武不服,提出上诉,被非法驳回、维持原判。2021年8月上旬,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没有公开审理,审判长曾宪斌,审判员张明、徐宁,书记员黄怡。 马智武先生,今年50岁。曾患有严重的鼻窦炎,痔疮、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多处求医不能治愈,痛苦不堪。1998年5月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修炼后思想境界提升了,不再追求物质利益和权力、凡事替别人考虑,20多年来,马智武没去过医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绝食反迫害,又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马智武再次被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马智武被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马智武不服当场提出要上诉。随后律师为马智武代理上诉并向宁夏高级法院递交了《马智武刑事上诉状兼刑事控告状》,马智武家属也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控告宁夏固原市等地公检法人员杨富春和单栋、马志刚、赵军万和董军五十二人以上徇私枉法罪》;律师和家属多次到宁夏高级法院面见办案人员。 控告人认为,指控和判决马智武有罪,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二审应改判无罪;办案公检法人员构成徇私枉法罪,是真正的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两名法轮功学员王红、董玉英,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王红已上诉至西安市中级法院,办案人骆成兴。 王红女士,今年60岁,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董玉英女士,今年65岁,被上述法院枉判三年三个月,并勒索罚金六千元。 二零一九年一月,王红、董玉英在鄠邑区将村镇附近给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被将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王红因检查身体不适,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一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王红坚持自己无罪,为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董玉英的辩护人是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文萍。 王红保外就医在家,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王红又被蒋村镇派出所与鄠邑区610警察在家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
据明慧网报道,辽宁省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宋善云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任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仅仅三年时间里,辽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83人。作为专职迫害机构“610”的一把手,宋善云手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罪行累累。 二零二一年七月份,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之际,37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包括五眼联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和欧盟的23个国家等,递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其中宋善云在此次递交的名单中。 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是辽宁省的“610”办公室,即“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它与辽宁省的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宣传部门勾结,从省级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严密、独立运作的迫害体系。全面实施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死亡者身源,直接火化”的极端恐怖主义政策。 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就在辽宁。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马三家劳教所设计实施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洗脑转化和酷刑方法,并向全国推广。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马三家教养院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总人数达到4000余人,多时曾同时关押1300多人。以苏境为首的马三家教养院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的酷刑迫害手段多达数十种。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最先被揭露就在辽宁,中国最大的两个人体标本工厂也在辽宁的大连市。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687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